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电话:0395-5757885 地址:漯河湘江路东段开发区管委会806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环评类别 | 环评机构 | 建设地点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河南汇龙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0万米高性能液压传动系统软管生产项目 | 报告表 | 贵州树涛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 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食品机械产业园西侧 | 河南汇龙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2000万元在漯河市漯河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含漯河经济开发区)食品机械产业园西侧建设年产100万米高性能液压传动系统软管生产项目,项目占地面积72085.29平方米,生产规模为年产100万米高性能液压传动系统软管 | 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的废水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漯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废气:硬芯车间挤出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收集后的废气采用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硬芯车间硫化废气采用“脱硫塔+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经处理后的非甲烷总烃可以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 非甲烷总烃排放限值有组织排放浓度10mg/m3和《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 》(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附件1工业企业边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建议值其他行业有机废气排放口非甲烷总烃建议排放浓度80mg/m3,建议去除效率70%”的要求;经处理后的硫化氢可以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 噪声: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运行噪声。建设单位通过将设备布置于厂房内,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基础等措施后,四厂界噪声叠加值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固废:职工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边角料收集后外卖;不合格产品收集后外卖;危险废物收集后在危废暂存间内暂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 无 |
2 | 河南九丰香精香料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香精香料项目 | 报告表 | 长沙涌源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兴路与节能路交叉口东南角 | 该项目总占地面积26728.11m2,新建厂房进行生产,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厂房、产品检测检验中心等,总建筑面积约34910.28m2。建成后可达到年产5000吨香精香料的生产规模 | 废气:主要为原料粉碎、分筛粉尘,生产过程产生的少量有机废气。粉尘采取除尘器处理,有机废气采取低温等离子体+UV光氧催化装置处理。经治理后,粉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有机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同时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去除率可以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要求。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确定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本项目对区域环境影响可以接受,项目营运期废气经过采取上述处理措施后,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废水: 本项目营运期的废水主要是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生产废水一起经厂区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再处理,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及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沿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最终排至黑河,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粉碎机、灌装机、分筛机等产生的机械噪声,噪声源强约75~85dB(A),拟建工程对噪声源采取的降噪措施主要有选用同类设备中的低噪声设备,同时对高噪强振设备安装减振装置;设备加强保养;经采取上述防治措施以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因此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固废: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包装材料、香辛料残渣、生活垃圾、除尘器收集粉尘及废UV灯管。其中废包装材料收集后作有价废物外售;香辛料残渣收集后与生活垃圾一起交由环卫部门处理;生活垃圾经厂区内设置的生活垃圾收集箱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生产过程中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废UV灯管属于危险固废,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