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开管〔2019〕113号 签发人:赵焕林
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关于“河南省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的
自查报告
河南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我区严格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食品安全县(市、区)评价标准细则(2018)的通知》要求,从食品安全状况、党政同责落实、食品安全源头治理、实施全程监管、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社会共治格局情况等七个方面进行了逐条自查。自查得分108.6分,其中基本项得分42.9分,关键项得分54.5分,鼓励项得分11.2分。
附件:
漯开管〔2019〕113号(关于“河南省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的自查报告)附件.doc
2019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