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4年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邓襄镇学校校舍维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漯开采磋商采购-2024-18 | |
2、项目名称:2024年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邓襄镇学校校舍维修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3,300,000.00元 | |
最高限价:3236716.96元 | |
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1Z202400313012024年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邓襄镇学校校舍维修项目33000003236716.96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项目概况: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邓襄镇第一初级中学、坑韩小学、沱沟小学三所农村学校校舍进行维修,校舍总建筑面积17740.00㎡,其中维修建筑面积
5943.00㎡,包括第一初级中学3084.00㎡、坑韩小学1770.00㎡、沱沟小学 1089.00
㎡;并配套维修校舍电气设施。(详见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的所有内容,二者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5.2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 |
6、合同履行期限:180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以下材料响应人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响应人在成交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a.近六个月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b. 近六个月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响应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响应人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响应人须具备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4年08月15日 至 2024年08月2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 |
3.方式:有意参加投标的响应人在“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后,持CA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磋商文件等,方可参加投标。凡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磋商文件的,投标无效。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https://ggzy.dsj.luohe.gov.cn/”,将已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4年08月2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响应人代表需要携带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 CA 数字证书(法人章、单位公章)前往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漯河市民之家五楼)开标现场进行磋商、解密及最后报价。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响应人的响应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评分办法以及参数内涉及的证书、报告等内容,必须已经在企业信息库中进行了上传登记。未在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作为评标依据。响应人应及时对企业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2.代理费用的收取: (1)收取方式:由成交供应商支付,通过单位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支付,不接受现金结算。 (2)收取标准:参照豫招协【2023】002 号文件的规定的80%向成交单位收取本次项目的代理服务费。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建设服务中心 | |
地址:漯河市湘江东路 | |
联系人:常先生 | |
联系方式:0395-5301235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和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漯河市郾城区嵩山路北段财富中心C座22楼 | |
联系人:潘女士 | |
联系方式:0395-2680866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潘女士 | |
联系方式:0395-26808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