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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经开区闲置校舍处置方案的通知

    2024/01/17 00:00

漯开管〔2024〕5号

 

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经开区闲置校舍处置方案的通知

 

后谢镇、邓襄镇政府,湘江路管理办公室管委会,各局办及直属单位:

《经开区闲置校舍处置方案》已经区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4年1月15日        


经开区闲置校舍处置方案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河南省教学点整合方式调查的紧急通知》(教发规函〔2023〕51 号)文件精神,2023年9月前对区内8所小规模学校(邓襄镇下坡小学、邓襄镇于庄小学、邓襄镇洼张小学、邓襄镇皇西小学、邓襄镇东坡李小学、邓襄镇郭庄小学、后谢镇谢庄小学、后谢镇河东李小学)进行撤并,就撤并后的学校资产处置制定以下方案:

一、属地负责,科学规划

学校撤并后闲置的校园校舍资产由区企业环境服务中心所有。为发挥闲置校园校舍的作用,由区企业环境服务中心委托各撤并学校属地乡镇管理。乡镇根据闲置校舍的使用价值、产权归属等情况,因校制宜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方案,防止校园资产流失,确保闲置校园高效合理利用。

二、严格程序,分类处置

乡镇根据国家及省有关政策法规,规范处置闲置校园校舍,本着“谁受益、谁管理、谁维护”的原则,转为农村公益性事业的,可出借;个体或集体用于营利性事业的,应出租,租金由乡镇与承租方依据市场行情协商,并报区财政局备案,其收益用于壮大村级资产,助力振兴乡村。乡镇管理期间,全权负责闲置校舍的维修和管护,确保闲置校舍安全。

对年代久远、常年失修的闲置校舍,由镇办报请相关部门鉴定,确认为D级危房的闲置校舍,报区管委会同意后由镇办统一拆除,拆除前报区企业环境服务中心、区财政局履行学校资产核销程序。拆除后由管委会依据土地利用规划,合理规划利用原址土地。

三、教育优先,合理利用。

闲置校舍的教学设施、仪器、设备、图书等,要按照“合理调配、集中使用”的要求,全部转入布局调整后保留的定点学校。闲置校园校舍的处置,首先确保满足学前教育等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其次用于农村乡村振兴及村级经济发展等公益事业,力求处置效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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