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担全区一般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二)承担全区办公用房的规划、权属登记、调配使用、维修、物业服务等事项。
(三)承担全区公共机构所需的物业、餐饮、安保、绿化等管理服务工作。
(四)协助做好区级及以上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
(五)协助做好规定接待范围内的公务接待与联络工作。
(六)协助做好全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推进生活垃圾分类。
(七)承办党工委和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395-26616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