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开发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各项专项规划的编制、审核、报批与实施;负责提出开发区内建设用地规划条件、选址、位置、界限等意见;负责全区城市道路及基础设施、公用设施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的建设工作;负责建设项目的审核报批,协调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负责辖区建设工程环境评价、技术检测等手续的申报工作;协调配合做好辖区房产、交通、电力工作;负责做好开发区城市管理日常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行政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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