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漯河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县区财政部门开展2023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漯财监〔2023〕4号)精神,区财政局决定开展2023年区级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对象
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小学
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邓襄镇坑韩小学
二、检查主要内容及重点
检查的主要内容为被检查单位2022年度会计信息质量,必要时可追溯到以前年度或对被查单位的相关单位或下属单位进行延伸检查或调查。重点检查单位2022年度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以及“三公”经费、 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相关问题。
三、检查时间安排
2023年区级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自2023年6月初开始,2023年10月中旬前结束。
四、检查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财政检查工作办法》
《财政部门监督办法》
《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
《企业会计准则》
《河南省财政监督办法》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其他相关的财务管理办法和制度规定。
五、检查实施单位
实施单位: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0395-5757766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