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办【2023】24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漯河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县区财政部门开展2024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漯财监【2024】5号)精神,区财政金融局决定开展2024年区级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对象
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
漯河市召陵区后谢镇牛赵学校
漯河漯开国有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二、检查主要内容
检查的主要内容为被检查单位2023年度会计信息质量,必要时可追溯到以前年度或对被查单位的相关单位或下属单位进行延伸检查或调查。
三、检查时间安排
2024年区级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自2024年6月初开始,2024年9月底前结束。
四、检查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财政检查工作办法》
《财政部门监督办法》
《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
《企业会计准则》
《河南省财政监督办法》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其他相关的财务管理办法和制度规定。
五、检查实施单位
实施单位: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金融局
联系电话:0395-5757766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