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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11月29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1/11/29 09:1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电话:0395-5757885       地址:漯河湘江路东段开发区管委会806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环评类别

环评机构

建设地点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漯河市青山高科技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

报告表

河南华茂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省漯河市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含漯河经济开发区)燕山路南段和东方红路交叉口西南角  

本项目8665.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9128平方米(为厂区现有厂房及附房总建筑面积,本次技改主要针对2#厂房,建筑面积为5508平方米),将原有骨抽提物和香精生产规模由4950吨/年降低至3000吨/年,并撤除香辛料生产线,增加酱料生产线一条,酱料生产规模为1000吨/年;另外对厂区污水处理站进行升级改造,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增加至85吨/天,处理工艺更换为A2/O工艺;本次技改完成后2#厂房生产规模为年产骨抽提物和香精3000吨,年产酱料1000吨。

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废水污染物排放浓度可以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及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沿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黑河

废气:本次技改项目喷雾干燥工序粉尘经旋风除尘器处理后汇同筛分工序产生的粉尘经二级除尘(水喷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4#)排放,粉尘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酱料生产线的酱料炒制工序产生的油烟和非甲烷总烃经2套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分别通过各自排气筒排放,油烟和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均可以满足河南省地方标准《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中表1中大型油烟排放要求。

噪声:本项目主要产噪设备有破碎机、螺杆式空气压缩机、斩拌机、切菜机、绞切机、粉碎机、搅拌槽和风机等,其噪声源强值75~90dB(A)之间,采用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设置基础减振,厂房隔声、隔声罩隔声等措施,项目四厂界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废主要为骨渣、过筛和灌/分装残渣、残损、腐坏原料、污泥和废机油。其中骨渣定期卖给饲料加工企业,生产骨粉、骨瓷;过筛和灌/分装残渣、残损、腐坏原料收集后随同办公生活垃圾定期清运至当地垃圾处理场;污泥经叠螺式污泥脱水机脱水后由环卫部门定期运往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废机油委托危废处置单位河南富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拉走处理。

2

河南冠程实业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肉制品加工及调理制品生产项目

报告表

深圳市伊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漯河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含漯河经济开发区)节能路与兴旺路交叉口西北角

项目拟投资20000万元,占地约46755.82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年产3万吨肉制品,分别为油炸食品、灌肠食品、速冻调理肉制品。

废气:油炸油烟废气经1套高效静电式油烟净化器+等离子+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后引至排气筒高空排放,满足河南省地方标准《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要求。烟熏废气经油烟净化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对周围环境及附近敏感点影响较小。

废水:职工生活废水进入化粪池处理,生产废水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经处理后达到《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表3三级标准,同时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二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最终排入黑河。

噪声:本项目主要产噪设备有绞肉机、斩拌机、搅拌机、包装机等,其噪声源强值70~80dB(A)之间,经采取隔声房密闭隔声、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并经一定距离衰减后,各厂界噪声预测值为42.0-48.1dB(A),预测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中标准要求。

固废: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弃包装、碎肉和骨头、鸡蛋壳、废油脂、污水站污泥、废活性炭和生活垃圾等。

生产过程中的废弃包装、碎肉和骨头、鸡蛋壳、废油脂等收集后定期外售;污水站污泥和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有废活性炭,暂存危废间后定期交资质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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