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202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区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做好销售旺季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核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点布点规划
严格按照市政府通告划定的区域要求,综合考虑各镇(街道)人口密度、市场分布情况,结合我区实际,烟花爆竹零售点均设置在京港澳高速以东,宁洛高速以南位置,全市统一划定的市区主城区禁燃禁放区域内不设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点。
二、登记对象
在开发区内拟从事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活动的主体。
三、登记时间
2024年12月19日-27日(法定工作日)9:00-17:00
四、登记地点
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联创大厦8020室(湘江路和中山路交叉口东北角)
五、登记要求
登记人员要认真阅读《烟花爆竹零售点现场核查表》,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登记结束后,区应急管理局将安排人员进行现场核查;现场审核人员要当场告知是否通过,并让负责人签字确认,对于不通过的要明确告知不通过的原因;现场核查通过后,负责人需到有资质的培训机构进行安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登记留存的手机号码要保持畅通。
联系单位: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局
联系电话:0395-5757222
附 件:
2024年12月19日